2019 / 03 / 13
一谈到大数据,大多数人会认为是互联网公司或是大公司的事,其实数据不在于多和大,也不是互联网公司的软件著作权,其实数据的价值而在于“有用”。随着移动智能设备及移动互联网的普及,越来越多的智能屏幕应运而生,更多的碎片化、个性化的应用场景和数据层出不穷。
与此同时,品牌企业转向批发和零售(新零售)模式已是常态。在这样的形势下,我们都面临着数据的难题:如果我们连不同屏幕背后的真正的用户的身份、用户在不同屏幕上的操作轨迹和线上浏览购买习惯都不能了解,那么,基于数据的客户关怀、推送、交易乃至征信基本上都只能靠猜或者无止境的骚扰,拥有再多数据又有什么用呢?
因此,大家常说的大数据只是死数据,能够结构化的才是真正的大数据,能够为营销、决策提供帮助、为用户产生价值的数据才是真正的大数据,数据与多少无关。因此企业必须将数据和用户连接起来,才能真正发挥大数据的作用。大数据的意义与价值不是规模,大数据也不是互联网公司的软件著作权,而是打破数据分散割裂的孤岛状态,将其逻辑化、结构化、序列化、可分析化。
例如日本知名的7-11便利店,他们的选品会根据数据决策,数据决定了在100平米的店里面放什么和不放什么。例如店在公司附近,上班族比较多,白天的即食食品,早餐、午餐、面巾纸就变得很重要。如果店在小区附近,保质期比较长的蔬菜,调味品、酱油、酸奶就变得比较重要。如果附近高龄的人较多,且人口相对稀疏。食物的份额要更小一点,因为老年人吃得少,要送货上门等等。
在互联网还未普及时,7-11已在使用细分键盘。结账时营业员输入顾客分类信息,小男,中男、青男、壮男、老男,多少岁的;小女、中女、青女、壮女、老女,多少岁的。用于分析周边用户群,分析不同年龄、性别用户购买偏好,来辅助7-11未来的决策,做成线下的“千店千面”。
此外,7-11还要分析不同的季节,如何陈列不同的商品。不仅是千店千面,同时千时千面。不同的时间,不同的日期,不同的星期,整个店面陈列的商品数量、品类不同。每一款每一刻都要成爆品。
数据还可以帮助门店改善陈列,客户的身高,如平均大概1米7左右,黄金位置大概是1米5左右。黄金位置陈列什么?上面陈列什么?下面陈列什么?边上陈列什么?是摆1瓶矿泉水?还是连续摆5瓶矿泉水?取决于哪个销量更火爆的数据。可能陈列5瓶会卖得好,因为能够吸引眼球等。
因此你只要用心把你需要决策经营、用户关怀和营销的数据采集到,驱动运营就是有效的数据,不在于你是线上还是线下的,不在于你是否是互联网公司。
然而,今天我们的品牌企业,除了上述这些容易做到的以外,他们还可以利用技术收集屏幕背后的数据,利用传感设备、智能识别设备、智能购物车、固定扫码台,利用逐渐成熟普及的VR、ACR(自动内容识别,AutomaticContent Recognition)技术、区块链技术、大数据分析与数据建模技术等,完善自己的数据,数据越完善,价值越大。总之随着新零售的发展,企业不断完善自己的数据渠道,优化自己的数据加工和应用,提升自己对用户的洞察和关怀、精准营销水平是企业数字化的必经之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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